注册商标公告

注册商标公告

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到商标局后,商标局将依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,对商标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如审查通过将进初审公告阶段。中国商标注册的公告期为三个月,在公告期中如无人提出异议,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。
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,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,并同时提交相关书面申请与证据材料。

  • 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规定的,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,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
  •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,予以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予公告。
  • 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,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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