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唆行为/教唆罪

教唆行为

  • 诚实信用和法治理念是基本道德底线,商标权利人应加强法律意识,强化诚实信用原则的思想教化,履行诚信答辩义务,坚决抵制伪证行为。
  • 同样,商标权利人不能教唆代理机构帮助其伪造商标使用证据,拒绝代理人要求提交伪证的教唆行为,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。

    特点

    唆使他人犯罪,本人无实行行为;
    责任

    1. 被教唆人犯被教唆罪的,按共犯处罚,主从视作用而定。
    2. 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:可以从轻减轻处罚。
    3. 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。教唆未达责任年龄人犯罪的,通常解释为间接正犯。

罪名

按照教唆内容定罪:盗窃、抢劫等。
分则特别规定的教唆性质犯罪
策动、勾引军警人员叛乱暴乱、煽动颠覆政府、教唆吸毒、引诱卖淫、指使他人作伪证、监管人指使犯人虐待犯人等

共犯形式

  1. 必要共犯与任意共犯 。
  2. 承继的共犯:事先无通谋的共犯与事先通谋的共犯。其中承继的共犯。中途加入的。对加入前的加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。
  3. 特种集团:恐怖组织、黑社会;与普通集团的区别: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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