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审纪律和注意事项

参审纪律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(这些要记入我们陪审员年度评估的)

  • 第二条 人民陪审员应当庭审前登录本院诉讼平台进行庭前测试,确保庭审时网络稳定、畅通,视频画面清晰,音频传输顺畅。

  • 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本人专用账号和密码登录云平台参加在线庭审。专用账号和密码是人民陪审员在本院诉讼平台参与庭审的身份标识。

  • 第五条 开庭前,法官团队应通过证件证照比对、生物特征识别等在线方式核验人民陪审员身份信息的真实性。

  • 第七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在线庭审,应当仪表整洁,着职业正装,禁止穿着有损法庭严肃性的服饰参加庭审,发型整齐,不佩戴饰物。

  • 第八条 人民陪审员应当选择安静、无干扰、光线适宜、网络信号良好、相对封闭的场所参加庭审, 确保背景简洁、干净,镜头范围内不出现有损司法形象的物品。

  • 第九条 不得在网吧、商场、广场等影响庭审音视频效果或有损庭审严肃性的场所参加庭审。禁止驾驶交通工具时参与庭审。

  • 第十条 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活动中,应当确保头面部完全显示在视频画面的合理区域。

  • 第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活动中, 应当保持通讯设备静音或关闭,服从审判人员的指挥, 尊重司法礼仪, 遵守法庭纪律, 举止得体, 坐姿端正, 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    (一)鼓掌、喧哗、随意站立或走动;
    (二)吸烟、进食;
    (三)拨打或接听电话;
    (四)脱离视频画面;
    (五)录音录像;
    (六)以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方式传播庭审活动;
    (七)贬损他人人格或进行人身攻击;
    (八)允许他人在庭审现场旁听、讨论和提供庭审建议;
    (九)其他妨害庭审秩序的行为。

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,视为“拒不到庭”,庭审中故意脱离庭审视频画面,视为“中途退庭”,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。

庭审中如果出现掉线等突发情况,应第一时间呼叫在线技术人员,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承办法官。

  • 第十三条 审判人员、法官助理、书记员、人民陪审员通过本院诉讼平台电子签名系统签署庭审笔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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